关于进行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4-20 09:49: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708


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群众说了算”评价机制,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按照中央深改领导小组通过的《共青团重庆市委专项改革方案》(渝委办发〔2015〕31号)要求,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以下简称“满意度测评工作”)是指在基层团组织中,由全体团员通过“背靠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团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进行评议。原则上全院所有团支部书记都应纳入年度满意度测评范畴,上一年度测评工作应在次年的4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原则

为确保测评过程的公正性和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应把握以下原则: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外部激励和内部约束相结合;建立“工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的长效机制。

三、操作流程

满意度测评工作以各系团总支为单元进行统筹安排,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1.组织筹备。由上级团组织指导所属团支部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宣传动员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团支部所有团员知晓测评工作要求。

2.开展评议。采取“背靠背”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分“满意”和“不满意”两个等次,对团支部书记进行总体评价。可依托新媒体进行网络投票,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回收统计。

3.公示结果。各团支部应在公告栏、部门网站、“暖青汇”志愿服务APP等平台,对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团员群众监督。

4.报批情况。对评定为不满意的和需作处置的,应按照组织程序由上级团组织报同级党组织审批。

四、结果运用

1.满意票数高于测评总数的50%时,测评结果视为满意;不满意票数高于测评总数的50%时,测评结果视为不满意。

2.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应按照组织程序和有关规定,重新推选任命团支部书记。

3.测评结果为满意的,应将满意度高低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逐级进行推荐。其中,满意度达到80%以上的,可推荐参与院级评选表彰;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可推荐参与市级评选表彰;符合入党条件的,可纳入“推优入党”的候选对象。

各团学组织要充分考虑各自领域的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指导基层团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中如有团支部书记任职时间不足三个月、支部团员流动性过大等情况,可作特殊考虑和处理,不搞“一刀切”。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各团支部(包含毕业班)应在4月28日12:00前组织完成此项工作,测评方式按照实际情况采取纸质投票或者新媒体投票等形式,各团支部应保留好纸质原始依据或网络投票截图,统一交由系部团总支汇总留存资料,团总支汇总后将《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汇总表》纸质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杨越 电话:42467741  QQ: 455877958。

2.各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满意度测评工作,把满意度测评工作与加强和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 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表(样表).docx

附件2 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操作流程.docx

附件3 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汇总表.xls

 

 

 

共青团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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