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4-03-11 09:17:22  发布人:xsc  浏览量:17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学风建设,发挥典型模范作用,提升育人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我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含扩招学生)。

二、评选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参评总人数的8%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且前2学年各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前两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70分及以上;

(三)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六)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七)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参加各级团学组织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毕业生以及在文娱、体育、职业技能大赛等方面获奖的毕业生予以优先考虑。

四、推荐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写出事迹材料,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2.各二级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工部。

3.评选结果经党委学工部、党委工作部、教务处、公共基础部初审,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在全校公示3日。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3月13日12:00前将推荐审批表(纸质)、汇总名单(纸质和电子版)报党委学工部,联系人:童露,联系电话:42460677,E-mail:2193774982@qq.com ,逾期不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扩招学生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发放奖金及奖品)。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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